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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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处关于毕业生离校前处理个人物品事项的通知

作者:安全工作处   时间:2018-05-14   点击数:

各学院:

2018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方便即将离校的毕业学生处理一些于己无用而又丢之可惜的物品,引导学生“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的理念,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美德,现就在校园内有秩序地展销毕业生个人物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与此项展销活动的必须是2018届毕业生,严禁外来人员和在校非毕业生及教职员工参与。参与此项展销活动的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或校园卡,安全工作处将进行查验。

2、毕业生展销的物品,只限于本人使用过的尚有继续使用价值的书籍和生活物品,严禁借机搭配销售其他商品。

3、毕业生展销活动,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

时间:5月21日—6月21日,每日晚18:00—22:00。

地点:韶华路学生公寓8、9号楼以西两侧便道和广场(一餐东广场和浴池南广场)。

4、参与展销活动的毕业生,应自觉维护好活动秩序,不得影响校园交通秩序,不能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各学院要加强对所属学生的管理,严格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安全工作处

2018年5月14日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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