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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交通安全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安全工作处   时间:2016-11-11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校办字[2011]19号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改善校园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遏制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保卫处将组织专门力量针对校园交通安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校园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治理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排查交通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治理重点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重点:1、机动车在校园内超速行驶;2、机动车不按规定地点停放;3、机动车不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4、无证驾驶、酒后及醉酒驾驶、使用教练车及私家车练习驾驶;5、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6、自行车乱停乱放;7、校园门口车辆乱停乱放。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设施。

完善道路交通设施,保卫处将根据管理权限,逐步完善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及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工作,改善校园道路通行环境。做到标志、标线齐全、安全设施有效,各路口限速、让行、禁鸣、禁行、指路标志设置规范、合理,减速带、信号灯、电子监控设施完好、有效。

(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集中整治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卫处将加大对机动车占道停车、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查处力度,把整治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的违法行为作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措施。对本校教职工及学生的私家车不按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闯禁行的行为,保卫处将采取书面告知,校园网络通报,收回校园通行证等处理方式;对外来车辆违反上述规定的,保卫处将采取口头告知,重点监管,禁止进入校园等处理方式。

(三)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治理活动期间,保卫处将会同辖区派出所、交警队,以展板展牌、培训、网络、广播的形式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不断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师生维护交通秩序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治理时间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期三个月,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2年2月1日结束。

五、工作要求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处室、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校园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监管,推动我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河北经贸大学交通安全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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