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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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全工作处   时间:2017-04-11   点击数:

各处级单位:

当前正值春季,气温回升、风干物燥,是火灾多发的季节。为切实做好春季校园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处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防火教育,切实提高防火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对防火安全工作进行自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电源线、开关、用火、用电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办公室等重点防火部位要切实落实好人走电关等防火措施。

四、学生公寓、楼管值班室、临时工宿舍以及办公区和教学区,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子、酒精炉,严禁私自拉电线、接电源、换插座,严禁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五、校内不准乱扔烟头、燃放鞭炮、焚烧杂草、垃圾和杨絮、柳絮等树毛。因此引起火灾的将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家长要加强对子女教育,不要让孩子玩火,以免引发火灾。

七、家属区各住户要重视防火工作,离家外出要认真检查燃气及各种家用电器是否关闭,及时清除易燃垃圾,防止家庭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各单位要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全体师生。

九、发现火情或火灾隐患应及时拨打校内报警电话:87657110或火警电话:119。

安全工作处

2017年4月11日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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