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工作的说明
安全工作处户籍科为方便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现作如下说明:
一、 所需材料:迁往省内、省外原籍的毕业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迁往省内、省外工作单位毕业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复印件;迁往省内、省外升学地的毕业生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迁出手续可代办,代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醒:迁往省外的毕业生从安全工作处户籍科办理完毕后需要带上材料去赵佗路派出所(原五七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咨询查询:户口迁出人工作日可拨打户籍科办公电话咨询、查询。
安全工作处户籍科办公电话:0311-87655517
赵佗路派出所(原五七路派出所)地址:中华北大街559号东岸尚园二楼,户籍室电话:0311-86851210
安全工作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