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安全工作处(部)工作职责
安全工作处(部)是学校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统筹组织协调日常安全管理与监督,负责校园治安、交通、消防、户籍、应急处置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指导、监督、检查校内各二级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二、负责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体系建设,保障其正常高效运行。
三、负责校园治安管理,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调查与协调处置校内矛盾纠纷,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涉校刑事、治安案件。
四、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设施(备)维护保养、更新及火灾隐患巡查、督促整改工作。
五、负责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及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工作。
七、负责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属地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八、负责制定校内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安保方案和现场秩序维护,指导监督校园社团活动、临时展位、团队入校参观等的审批及安全管理。
九、负责教职员工、学生集体户口迁移与管理服务,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校内重点人员管理。
十、负责学校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