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为维护校园安全、和谐与稳定,保障各单位施工任务顺利进行,依据学校校园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特对校内各单位建设施工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单位(指学校二级单位)对施工中的各类安全负全部责任,且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治安防范、人员管理等各类安全制度,规范施工人员在校内施工期间的举止行为,严防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二、各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提交《河北经贸大学校园施工备案表》《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见附件),将施工地点、时间、人员、施工车辆等信息向安全工作处备案,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经批准后,施工方人员、车辆方可报备进入校园。
各单位凡有校园施工项目的,接此通知后,抓紧落实,保证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联系人:冯士乔 电话:87656912或13722459022
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校园施工备案表
2.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安全工作处
2022年7月13日